曾参杀人
基本释义
成语出处
西汉・刘向《战国策・秦策二》:“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”..."
扩展属性
拼音: zēng shēn shā rén
注音: ㄗㄥ ㄕㄣ ㄕㄚ ㄖㄣˊ
繁体: 曾參殺人
感情: 贬义成语
用法: 主谓式;作宾语;含贬义。
例子: 这冤怎申,硬叠成曾参杀人。(清・孔尚任《桃花扇 辞院》)
注解: 曾参杀人,常用汉语成语,读音是(zēng shēn shā rén)。曾参杀人意思是:比喻流言可畏。。出自西汉・刘向《战国策・秦策二》:“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”。主谓式;作宾语;含贬义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