舞文枉法
基本释义
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。
成语出处
清・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6回:“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。”..."
扩展属性
注解: 舞文枉法,常用汉语成语,读音是(wǔ wén wǎng fǎ)。舞文枉法意思是: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。。出自清・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6回:“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。”。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