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杀予夺
基本释义
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、赏罚大权。
成语出处
《周礼・春官・内史》:“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”..."
近反义词
近义词:
草菅人命,生死予夺,杀生予夺,加膝坠渊(更多...)
反义词:
暂无
扩展属性
拼音: shēng shā yù duó
注音: ㄕㄥ ㄕㄚ ㄩˋ ㄉㄨㄛˊ
繁体: 生殺予奪
感情: 贬义成语
用法: 联合式;作定语;含贬义。
例子: 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,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,所以在这种地方,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。(夏衍《包身工》)
正音: “予”,读作“yù”,不能读作“yú”。
辨形: “予”,不能写作“于”。
辨析: 见“草菅人命”。
英语: have sb. completely in one's power
俄语: произвольно распоряжаться жизнью и имуществом
日语: 生殺与奪 (せいさつよだつ)
法语: pouvoir absol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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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上星期,在穹庐般高顶的法院大堂,端视着科克兰德的那位法官却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利----至少有理由认为他有。
注解:
生杀予夺,常用汉语成语,读音是(shēng shā yù duó)。生杀予夺意思是:生:让人活;杀:把人处死;予:给予;赏赐;夺:剥夺;处罚。
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、赏罚大权。。出自《周礼・春官・内史》:“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”。联合式;作定语;含贬义。。